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产品名称: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时间: 2024-04-12 22:44:35 |   作者: 产品展示

  • 详细介绍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017年公司完成收购及增资海顺印业,持有其51%的股份,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海顺印业位于天津市东丽开发区,是一家集设计制版、彩色印刷、印后加工、物流、投资于一体的现代化综合性印刷包装企业,各种包装盒(高档礼盒)、手提袋等包装物印刷品,书籍(图书、教材教辅、精装书)、期刊、画报等出版物印刷品,高端艺术品复制、企业样本、说明书、台历、挂历、笔记本等印刷品。

  2020年,海顺印业继续依照国家《中国制造2025》提出的智能制造总思路,加速印刷设备及印刷技术管理的智能化升级进程,为企业印刷业务的转型升级和未来加速发展打下了良好基础。同时,海顺印业成立了环保提袋车间用来生产绿色环保纸制品,以适应市场需求和绿色环保的未来发展趋势。

  2、2019年9月30日新华印务正式成为公司另一家控股一级子公司,主要是做各类出版物(图书、教材教辅、期刊、画报等)和印刷品的生产。基于战略发展需要,2019年12月,新华印务进行增资扩股引进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战略投资者,双方充分的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在印刷智能制造项目上开展具体合作,实现互惠共赢。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是不是真的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2020年,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和法规要求规范运作,全体董事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做出积极贡献。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在市、区有关部门和出版集团、泰达控股等单位指导帮助与关心支持下,积极应对印刷经营出现的困难局面,努力使公司经营保持平稳。

  2020年,公司全年实现主要经营业务收入5.35亿元,总利润-2,525.9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51.62万元。基本每股收益-0.0743元/股;总资产10.77亿元,较上年增加10.0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的权利利益3.61亿元,较上年减少4.38%;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82%。

  业绩变动根本原因:2020年,受新冠疫情以及国内国际经济大环境的影响,公司重要控股子公司海顺印业下游客户及上游供应商复工复产延迟,导致下游客户订单萎缩,营业收入减少;上游原材料供应紧张,原材料价格持续上行,而海顺印业销售模式是以销定产,销售价格按照订单价格,在本年度调整幅度并未与主要原材料纸张上涨同步,加之印刷智能化改造、连续三年机器设备投入产生的融资成本压力,以及未因经营问题大规模调减员工减少相关成本等因素叠加,共同造成海顺印业经营成本不降反升,经营压力凸现。

  公司另一重要控股子公司新华印务刚刚启动生产,同样因疫情的影响,使本就处于起步阶段的经营工作举步维艰,新的经营管理团队一方面努力外部开源,增加活源客源,一方面加紧理顺内部管理,建章建制,加速打造稳定的人才团队,力争及早渡过初创阶段,进入发展的快车道。截止目前,新华印务已取得教材、出版物印刷经营的全部资质,包括:印刷经营许可证、ISO质量认证体系、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等。在集团及下属出版社的全力支持下,圆满完成了2020年春季和秋季的教材生产工作,确保了课前到书政治任务的完成。

  在公司治理方面,根据法律和法规和监管部门要求,公司逐渐完备内部控制体系,严格执行重大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全体职工尽责履职,“三会”运作规范、科学决策,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2020年,公司完成了董事会的换届工作,各项经营活动有序开展,强化安全生产和稳定供应,确保经营目标的顺利实现。

  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方面,在天津上市公司协会组织下,参加“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与投资者进行网上交流,在互动易平台及时答复投资者提问,与投资者保持良好的互动关系。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经营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出现重大变化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3,521.82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7.63%;盈利-2,191.57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45.77%;总利润-2,525.90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53.5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651.62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23.91%。

  2020年,受新冠疫情以及国内国际经济大环境的影响,公司重要控股子公司海顺印业下游客户及上游供应商复工复产延迟,导致下游客户订单萎缩,营业收入减少;上游原材料供应紧张,原材料价格持续上行,而海顺印业销售模式是以销定产,销售价格按照订单价格,在本年度调整幅度并未与主要原材料纸张上涨同步,加之印刷智能化改造、连续三年机器设备投入产生的融资成本压力,以及未因经营问题大规模调减员工减少相关成本等因素叠加,共同造成海顺印业经营成本不降反升,经营压力凸现。

  公司另一重要控股子公司新华印务刚刚启动生产,同样因疫情的影响,使本就处于起步阶段的经营工作举步维艰,新的经营管理团队一方面努力外部开源,增加活源客源,一方面加紧理顺内部管理,建章建制,加速打造稳定的人才团队,力争及早渡过初创阶段,进入发展的快车道。截止目前,新华印务已取得教材、出版物印刷经营的全部资质,包括:印刷经营许可证、ISO质量认证体系、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等。在集团及下属出版社的全力支持下,圆满完成了2020年春季和秋季的教材生产工作,确保了课前到书政治任务的完成。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明显的变化的情况说明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应该依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准则的规定,本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还没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与原收入准则相比,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如下(增加/(减少)):

  天津万卷润山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系于2020 年8月经天津市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由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起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4月16日发出通知,并于2021年4月23日在本公司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共有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名,公司监事会成员、董事会秘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云峰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结果,公司2020年度实现的母公司净利润-6,991,514.76 元,加上上年年末未分配利润2,322,814.38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0元,减本年已分配的利润0元,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4,668,700.38 元;以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口径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利润-16,513,989.34 元,加上上年年末未分配利润66,656,387.03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0元,减本年已分配的利润0元,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50,142,397.69 元。母公司2020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的纯利润是负,同时考虑到公司2021年的经营压力和资金需求,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公司2020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此利润分配预案将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审议《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并授权董事长签署该报告。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基本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公司现在存在内部控制制度较完整、合理有效,并在经营管理活动中得到贯彻实施,总体上保证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和资产的安全、完整以及经营管理活动的正常进行,在企业管理各个过程和主要环节、重大投资等方面发挥了较好的控制与风险防范作用,能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

  根据《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内部评价结论:依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依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公司董事会认识到,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是一项复杂而系统的工作,随着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和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发展,公司将继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逐步提升公司的内部控制水平。

  鉴于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公司在新年度仍需进行融资。截至2020年末,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融资余额约为0.83亿元人民币。依据公司2021年度投资和经营计划,提请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2021年度对外融资额度为9亿元人民币,与2020年提案额度保持一致,包括银行贷款、信托融资、融资性租赁和其他融资方式等。具体发生的融资金额,公司将在2021年的定期报告中披露。

  七、公司独立董事冼国明先生、樊登义先生、李莉女士、李胜楠女士向董事会报告了本人《独立董事2020年述职报告》(详见同日公告的相关联的内容)。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21年4月6日发出通知,并于2021年4月23日在本公司召开十届四次会议,公司共有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监事李玉鹏先生因个人原因不能出席,全权委托职工监事周桥女士出席并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审议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并发表了2020年年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2020年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线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情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我们没发现参与2020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情况进行了认线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真实的情况,监事会表示无异议。

  5.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保证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发表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监管部门及《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作为公司的监事,经过对《公司章程》及公司财务报告等有关的资料核查及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审阅情况,我们对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根据监管部门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真实的情况,考虑对全体股东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基础上形成利润分配方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监管部门及《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对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无异议。本利润分配预案将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审议《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和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监事,经过对企业内部控制情况的核查和《企业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阅情况,我们对公司2020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内部控制的根本原则,按照自身的真实的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所有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逐步加强了企业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和监督的有效性;

  3、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依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依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企业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企业内部控制的真实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