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红十字会财务收支管理办法
  • 产品名称:南宁市红十字会财务收支管理办法
  • 时间: 2024-01-06 19:21:55 |   作者: 印刷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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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南宁市红十字会(以下简称“我会”)财务收支行为,防范收支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和法规,结合我会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收入,是指单位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包括财政拨款收入和另外的收入。本办法所称支出,是指我会为保障机构正常运作和完成工作任务所发生的资金耗费和损失,包括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基本支出分为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项目支出分为运行维护项目支出和业务工作项目支出、专项资金及转移支付项目支出。

  收支业务相关岗位设置不合理,不相容岗位未实现相互分离;票据、印章管理松散;支出事项未经过适当的事前申请、审核和审批和事后控制,支出范围及开支标准不符合有关规定;资金支付不符合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公务卡结算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

  (四)负责审定我会支出计划和财政资金支出的考核方案;负责重点项目大额支出申请、资金支付的审批;

  第六条办公室(财务)是我会收支业务的归口管理部门,设会计、出纳岗,其主要职责为:

  (二)明确内部审核审批流程;对各种经费支出标准、支出范围、单据要求等作出明确规定。

  (一)负责按分解下达的预算指标、项目安排计划,分解、细化支出事项,并组织实施。

  (二)对归口管理事项经费支出的真实性、合规性、合法性负责,负责经费支出财务单据的收集、整理、报销等工作。

  收入管理旨在加强我会收入管理、落实应收款项催缴责任、确保应收尽收,防止账务资金体外循环或形成“小金库”,防范挪用单位收入、违规使用票据等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发生。

  加强票据管理工作,建立完整票据管理制度,财政票据、发票等各类票据的申领、核销、销毁等均履行规定手续,票据保管、使用合理、合规。

  加强印章管理工作,建立完整单位印章管理制度,明确印章使用范围,规范印章使用流程,强化印章日常管理,有很大成效避免因印章不正确使用出现的经济纠纷和法律风险。

  加强银行账户管理,严格执行银行账户开立(变更)程序,加强银行预留印鉴管理。办公室(财务)应对已开立未使用或长期不使用的账户及时做出销户处理,做好银行账户开立、变更、撤销情况的记录。

  第十三条我会各项收入由办公室(财务)统一归口管理,并依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对收入业务进行会计核算。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有关法律法规,不准坐收、坐支,不准挪作他用,严禁设立账外账,严禁私设“小金库”。

  第十四条办公室(财务)应加强对收入业务的分析和对账工作,根据收入预算、所掌握的合同情况对收入收取情况的合理性做多元化的分析,定期对账,判断有无不正常的情况。对应收未收项目应当查明情况,明确责任主体,落实催收责任。

  第十五条各科室在涉及收入的合同协议签订后及时将合同等相关材料提交办公室(财务)作为财务收款和账务处理依据,确保各项收入应收尽收,及时入账。

  第十六条我会收取非税收入,应当按照非税收入管理规定开具财政票据,做到收缴分离、票款一致,并及时、足额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挪用或者私分。

  (一)财政票据、发票等各类票据的的申领、启用、核销、销毁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按照市财政局的有关要求办理领销手续。设定票据专管员,建立票据台账,做好票据的保管和序时登记工作。票据应当按照顺序号使用,不得拆本使用,并做好废旧票据管理;负责保管票据的人员要配置单独的保险柜等保管设备,并做到人走柜锁。

  (二)不得违反规定转让、出借、代开、买卖财政票据、发票等票据,不得擅自扩大票据使用范围。

  (三)办公室(财务)应当对票据的申领、使用、缴销情况做定期清查,加强对票据管理过程的监督。

  第十八条办公室(财务)收到财政部门或代理银行开具的相关通知和单据后,按照有关要求进行确认,并及时办理相应的收入记账手续。

  财务专用章由专人保管,个人名章由本人或其授权人员保管。负责保管印章人员配备单独的保险柜等保管设备。银行预留印鉴由不同人员分开保管,严禁一人保管所有预留印鉴;依规定应由有关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履行签字或盖章手续。

  (一)严格银行账户开立程序。所有银行账户的开立应当符合国家和财政部门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随意开立,不得违反规定开立和使用银行账户。

  (二)办公室(财务)应当对已开立未使用或长期不使用的账户按规定做出销户处理,银行账户销户按规定操作,经过适当授权并正确反映在会计记录中。对已销户的银行账户,应在办理销户后一个月再由经办人员以外的会计专员向银行核实销户情况,确保销户已得到执行。

  (三)办公室(财务)应当做好银行账户开户、销户情况的记录。定期与银行核对,确保所记录的银行账户与实际相符。

  (四)加强银行预留印鉴管理。银行预留印鉴应分开由不同人员保管,严禁一人保管所有支付预留印鉴,网银密匙应视作财务印章来管理,防范网上银行支付风险。

  加强支出管理工作,建立完整支出内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各项支出应当具有合法凭证。依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审批。加强支出事前申请、支出审批、支付控制,有效防范支出经济业务活动风险。

  加强公务卡管理工作,规范我会财政授权支付业务,减少现金支付结算,方便单位用款,提高公务支出透明度,加强财务监督。

  第二十三条支出管理遵循“无预算不支出”、“归口管理”、“分事行权”原则,综合运用预算额度、授权审批、定额标准、程序管控、单据控制等手段,保证各项经济活动支出依法依规开展。

  (一)日常办公经费(办公用品、印刷、水电邮、物业、维修、会务、接待、公车、宣传等),信息化等费用支出由办公室归口管理。

  (二)工资福利、临时用工劳务、出国费用、教育培训等费用支出由组织人事部门归口管理。

  (三)运行维护项目支出按支出费用类型归口,业务工作项目支出、专项资金及转移支付项目支出按相关各科室归口。

  第二十五条根据管控关口前移、重事前控制的原则,重点管控事项实行事前申请执行。

  (一)公务接待费:元以下的根据会主任签批意见,可由办公室主任审批;元及以上由会主任审批签字。

  (二)零星办公用品、耗材、印刷品等低值易耗品及设备维修:单笔价格支出在元以下或每批 元以下的由办公室负责人审批签字;单笔价格支出在元(含)或每批 元(含)--万元以上的由财务分管领导审批签字;万元(含)--万元以内的,由会主要领导审批签字;万元(含)--万元以内的,报会办公会审批, 万元(含)以上的,报会党组会审批。

  (三)其他基本支出及其他运行维护项目支出支出:万元以内的,由财务分管领导审批签字;万元(含)--万元以内的,由会主要领导审批签字;万元(含)--万元以内的,报会办公会审批, 万元及以上的,报党组会审批。

  (四)业务工作项目支出、专项支出及转移支付项目: 万元以内的,由财务分管领导审批签字;万元(含)--万元以内的,由会主要领导审批签字; 万元(含)--万元以内的,报会办公会审批,万元及以上的,报党组会审批。

  (五)业务借款(现金):元以内的,由办公室负责人审批签字;元及以上的由财务分管领导审批签字。

  第二十七条事前申请审批需附相关审批材料。审批材料一般应明确项目开展的必要性、可行性、绩效性,预算测算的依据,采购方式等。

  第二十八条需提交会办公会、党组会审议批准的事项,须由财务分管领导组织专题会议审议通过后方可提交会办公会、党组会审议。

  1.各科室工作人员因公出差,由经办人根据文件通知,填写《公务出差审批表》,经科室负责人审核后,报分管业务领导审批后执行;

  经办人根据来访单位的来函或通知,提出经费使用申请,在OA系统中填写《接待审批表》,经科室负责人审核、办公室负责人会签后、按审批权限报相关领导审批签字。

  人事部门经办人根据上级单位、外事办等相关文件提出拟办建议,报会主要领导审批,会主要领导视情况提交会办公会审议。

  各科室经办人在预算额度内在OA系统中填写《申请单》并附会议方案,由本科室负责人审核签字,办公室主任审核签字,分管业务领导审核签字,按审批权限报相关领导审批签字。

  1.上级部门规定要参加的培训,办公室接收到培训文件,提交会主要领导,会主要领导根据文件内容批示给分管业务领导,分管业务领导根据文件内容批示给各科室组织人员参加培训,各科室经办人填制《公务出差审批表》,报本科室负责人审核签字,归口管理科室负责人、办公室负责人、分管业务领导审核签字,财务分管领导审批签字。

  2.各科室结合工作需要参加的培训,各科室经办人填制《公务出差审批表》,报本科室负责人审核签字,归口管理科室负责人、办公室负责人、分管业务领导、财务分管领导审核签字,会主要领导审批签字。

  1.各科室负责人在预算额度内填制《培训审批单》,由归口管理科室负责人、分管业务领导审核签字后,由办公室负责人、财务分管领导审核签字,按审批权限报相关领导审批签字。

  2.大型培训附详细方案。培训经费申请单(要不要涉及)涉及:讲课费 ,住宿费,餐饮费,大型培训需附详细资料。

  凡需购置零星办公用品、耗材、印刷品等低值易耗品、办公设备及维修的,由经办人填制《请购申请单》,并附所购买、维修物品的明细清单,由办公室负责人审核签字,分管业务领导审核签字,按审批权限报相关领导审批签字。

  其他基本支出由各各科室在预算额度内填制《经费申请单》,并附相关材料,由本科室负责人审核签字,归口管理科室负责人审核签字,办公室负责人审核签字,分管业务领导审核签字,按审批权限报相关领导审批签字。

  各各科室经办人在预算额度内填制《经费申请单》,由本科室负责人审核签字,归口管理科室负责人审核签字,办公室负责人审核签字,分管业务领导审核签字,按审批权限报相关领导审批签字。

  各各科室经办人在预算额度内填制《经费申请单》,由本科室负责人审核签字,办公室负责人审核签字,分管业务领导审核签字,按审批权限报相关领导审批签字。

  (一)按国家规定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工会经费等各种税费;

  1万元以下的支出,经办人根据真实的情况填写《付款审批表》,并附有关的资料,报科室负责人、业务分管领导、出纳、会计、办公室负责人审核,由财务分管领导审批;

  1万元(含)以上的支出,经办人根据真实的情况填写《付款审批表》,并附有关的资料,报科室负责人、业务分管领导、出纳、会计、办公室负责人、财务分管领导审核,报会主要领导审批。

  第三十二条经事前申请审批程序,未改变资金用途且在经费预算内的支出,按报销审批程序的规定办理支付手续;原则上,未经事前申请审批程序或事前申请审批后改变资金用途或超出经费预算的支出,一律不予报销。

  为规范支票领用,保证账户资金安全。按财务管理规定,正常业务应在完成了资金审批后由办公室(财务)开出支票支付,对于特殊确须领用支票的,支票领用实行“三限”,即限时间、限用途、限金额。从年初预算核定的日常经费开支领用支票的,应在事前申请中注明,严格按照事前审批程序审核签字并限定金额及用途后方可领用;领用支票由我会在编在岗人员具体办理,在领用后未使用的必须归还办公室(财务),已使用的在支付后5个工作日内按规定办理报销手续。

  第三十四条凡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规定的公务支出项目,应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原则上不会再使用现金结算。对不具备公务卡结算条件的,可使用现金结算,在报销费用时应附现金结算情况说明、证明人签字,经各科室负责人审核签认后,方可报销费用。

  (一)人员支出、社会保障缴费等由社保等有关部门控制的事项、常规性基本支出事项据实支付。

  (二)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等,本着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按照市财政局相关管理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执行。

  1.差旅费报销附差旅费报销单、出差签批件或出差审批单、住宿费、交通费等发票。

  2.接待费报销附正规发票、公务接待清单、公务接待联系单、接待公函、餐单及其他证明文件。

  3.因公出国(境)附机票、经费决算表、用汇预算表、核销表、外事办相关审批材料等。

  4.会议费、培训费,需附经费审批表、方案、会议通知、培训通知、签到表、专家授课费签领表及其相关证明。

  (二)政府采购类经费支出需附发票、合同、合同备案表、政府采购实施计划申报表、供货清单等。商品采购的还需有验收人员签字的验收单,供货清单需有供货单位签章,签章与发票应保持一致。

  (三)另外的费用报销需附正规发票及相关证明资料。批量购买办公用品的,发票后需附办公用品明细清单。

  自使用公务卡后,原则上不再借用现金。工作人员确因出差、学习、工作业务需要暂借现金的,借款人应在事前申请中注明,并写明借款原因,严格按照事前审批程序审核签字,财务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借款,严禁公款私用。

  单位加强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应建立和完善会计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鉴定销毁等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技术和措施,保证会计档案的真实、完整、可用、安全。

  第三十九条办公室(财务)结合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严格按照经济科目的支出范围、核算内容和要求对支出事项做归集。并按照相关财务制度的规定及时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报告,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完整。

  第四十条办公室(财务)按照会计档案归档范围和要求,负责定期将应当归档的会计资料整理立卷,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并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技术和措施,保证会计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安全性。

  第四十一条会计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移交、使用、鉴定、电子档案的形成、保管和销毁等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其中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

  (一)部门财务报告、部门决算、会计档案保管、销毁清册和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永久保存。

  (二)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保管期限30年;单位月、季度报表、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保管期限10年。

  第四十二条会计电算化系统管理、维护、操作人员应相互分离,互不兼任,操作人员只能按照所授予的权限对系统来进行相应操作,密码严格保密并经常更换,严禁超越权限或使用他人密码进入系统操作。

  第四十三条财务数据每月底必须备份一次,每年年末备份并刻盘作为档案存档。备份一式两份,不得存放在同一个地方;对用于数据备份的磁盘、光盘等存贮介质应注意防潮、防尘和防磁。

  第四十四条办公室(财务)应当加强债权债务管理,严控规模,及时进行清理,不得长期挂账。

  第四十五条办公室(财务)应该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对应上缴财政、税务或其他科室的各种暂存款项按时足额缴纳,对应拨付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应当及时拨付。

  第四十六条 办公室(财务)应当在年末对各种应收应付款项进行清理、结算,对结转两年以上的应收应付款,应当查明原因、提出建议并进行一定处理。

  第四十七条办公室(财务)做好债务的会计核算和档案保管工作,对经政策批准取得的长期借款按合同建立台账,实时记录借款的取得、计息及归还情况,定期与债权人核对债务余额,做好偿债准备,按时足额还本付息。

  通过收入、支出分析形成的财务报告,能反映收支执行情况与计划的对比及差异分析,通过差异分析及时发现单位资金收支的不正常的情况,分析其形成原因,采取适当的措施,规范各项收支活动,提髙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

  第四十九条建立定期公示制度,由财务在每月10日前将各科室下达额度的各项经费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做公示,并将单位厉行节约各项控制指标使用情况做公示。

  第五十条加强内部监管。办公室(财务)应严格执行财务管理相关规定,严肃财经纪律,积极努力配合审计部门和纪检、监察机构开展审计工作。自觉接受财政、税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对财务监督中发现的各类问题,积极整改反馈并建立整改长效工作机制。

  办公室(财务)应定期或不定期对我会收支情况做分析,包括预算编制与执行情况、收入支出情况、人员增减情况、资产使用情况等,形成财务收支分析报告,按规定报送财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并通报各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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