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检察院许陆:毫厘之间发现真相

天津市检察院许陆:毫厘之间发现真相

时间: 2023-10-02 12:19:51 |   作者: 新闻中心

  【人物档案】许陆,49岁,高级工程师,现为天津市检察院技术处副处长。2012年被评为天津市第二批检察业务专家,2013年被评为全国检察业务专家。

  文检技术作为揭露和证实案件真相的一项专门工作,在办案中发挥着无法替代的作用。上世纪80年代初,天津市检察机关每年适用于文检技术的案件大约有20多件,而近些年来每年都保持在100多件,文检技术服务的办案单位也从以前的反贪、侦监、公诉到目前的所有检察机关办案部门。

  “文检工作是利用专业方面技术为案件提供较为可靠的鉴定意见,协助办案单位做案情分析,确定案件性质、划定侦查方向。”许陆说道。2003年,某公司出纳员李某涉嫌冒充他人报销虚假医药费贪污公款案送检,办案部门没有更多的证据可以固定该案,将突破口寄托在笔迹鉴定上。时间紧、任务重,送检检材上百份,各种票据字迹较少且有多人笔迹被模仿的迹象,鉴定难度很大。

  “虽然嫌疑人将笔迹进行了伪装,但是书写习惯很难更改,高度相像的两个签名,笔画偏左一毫米,弯勾稍微大一点,甚至书写力度不一样,都可以鉴定出来,这些也是揭露真相的关键。”时任副科长的许陆带领技术人员将工作重点放在每笔医药费报销单中领款人签名的笔迹鉴定上,半个多月后,最终认定其中12份检材涉及7个人的签名是李某所写,办案部门以此为突破口很快打破了僵局。

  “一模一样”中辨伪求线年代,检察机关开始加强了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对鉴定的需求明显增大,在这期间,我们通过一些工作为民行工作提供了助力。”许陆说,为了更好地服务检察工作,市院技术部门先后组织大家参加了笔痕检验培训、圆珠笔书写时间鉴别培训、微量物证培训等活动。

  1993年,某供货商拿着签过字的收货单据前往有业务往来的某鞋厂讨要欠款,但对方核对后,却发现根本就没有买过这批货物,双方最终闹上法庭。其间,办案单位的技术人员对收货单据上的签名进行比对,初步确认是鞋厂采购员本人字迹,但采购员坚称不知情,当事单位只能提请检察院民行部门予以抗诉。为了找出真相,许陆和同事们用显微镜、放大镜,逐字逐笔画的进行筛查,一干就是数个小时。最终,他们在众多的样本中找到了和争议单据签名“一模一样”的另一张单据。“争议签名是有人在采购员签字时,在正常单据下面放置复写纸套写得来的。这个鉴定最终使发案单位挽回了损失。”许陆自豪地说。

  近年来,作为市院文检技术工作的“带头人”,许陆经常受邀参加一些省市委托的会检鉴定。2011年,某省检察院委托最高检受理了一起印章印文会检鉴定。该案曾经有过4次鉴定,意见分歧较大,导致当地检察机关对案件是否构成诈骗无法定性。为此,最高检组成会检组,许陆代表天津市检察机关参加了此次会检。

  “印章使用时会有一些阶段性特征呈现,这直接引发盖印出的印文出现一些‘疵点’,仔细比对不同时期的印章样本,就能察觉缺陷。”在对涉案金额达上亿元的《股权转让协议书》中的印章印文真伪进行检验确定时,许陆和会检组成员根据印章印文细微特征的变化,判定印文的盖印时间在协议书载明的签收时间之前,最终为业务部门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持。

  文检工作环境相对枯燥,默默奉献在幕后,难有鲜花和掌声,天津检察系统文检专业干部队伍早些年并不强。从1994年开始,许陆作为一名专业方面技术工作的管理者,经常与区县院进行专业沟通和交流,连续多年来共选派10多名区县院干警去中国刑警学院文检证书班培训学习,还先后选派部分干警参加西南政法大学、中国刑警学院、最高检等组织的相关培训。

  自200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颁布以来,许陆先后组织全市检察系统的文检技术干警分批参加了司法部、公安部和最高检组织的“笔迹鉴定能力验证”“印章印文鉴定能力验证”和“打印文件鉴定能力验证”等活动,他们对测试案例全面细致分析,出具的鉴定意见均获得上述单位的肯定,达到“满意”的标准,其中2009年参加最高检组织的“印章印文鉴定能力验证”,获得全国第一的好成绩。如今,经过多年的培养,在各级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下,全市检察系统文检专业干部队伍由弱到强,不断得到发展壮大,目前已达到26人,取得最高检颁发的鉴定资格的25人,在四个直辖市中团队力量较强。

  “一枝独秀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谈及今后的工作,许陆引用了这句名诗,她说,希望可以继续壮大检察机关的文检技术力量,从而为办案部门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