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处方得“一笔一划”
时间: 2024-02-11 18:01:55 | 作者: 常见问题
由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的《处方管理办法(试行)》昨日正式施行,医生的“天书处方”、“编码处方”等都不被允许开处方得“一笔一划”患者上医院看病总想搞清楚自己到底是得了什么病?医生给自己开了什么药?可往往事与愿违,一是医生开具处方中的字迹太“潇洒”,二是迫于医生的权威不好意思对处方刨根问底。而从昨日起,由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的《处方管理办法(试行)》正式施行,给医生的“天书处方”、“编码处方”、“大处方”等都套上了“紧箍咒”,患者这下可以把医生给自己的处方弄个明明白白了。
医院“自编代码”不允许随着患者可凭医生处方到药店买药等政策的出台,个别医院为防止“处方外流”,设计了一些只有本院医生和药师才看得懂的符号、英文缩写和数字代码。针对此现状,新《处方法》明确规定了“处方一律用规范的中文或英文名称书写。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和代号”。在我市各大医院采访时,记者通过调查了解到,由于我市的许多药房都设有特聘的医生坐堂专门开具处方,于是,医院“自编代码”防止跑方的现象还较少见到。
每张处方不允许超出5种药新《处方法》要求,每张处方不允许超出5种药品,处方一般不允许超出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允许超出3日用量。这些规定既能有效控制医生随意开药,为患者降低费用;也能限制部分公费医疗人群浪费医疗资源的做法。其中还规定,药师必须“检查用药合理性”,“发现药品滥用和用药失误时,应拒绝调剂,并及时告知处方医师”等等,有了这道关,今后医生开具“大处方”的现象将会有所遏制。
4种颜色处方笺区分不同处方对于以往千篇一律的处方纸,新《处方法》首次规定用4种颜色的处方笺区分不同类处方。处方由各医疗机构按规定的格式统一印制,其中必须包括机构名称、处方编号、患者资料、药品金额等十多个项目。品处方、急诊处方、儿科处方、普通处方的印刷专用纸应分别为淡红色、淡黄色、淡绿色和白色,并在处方右上角以文字注明。同时规定,各医疗机构原印制的处方与该办法不符的,能够正常的使用到2004年12月31日。记者从昨天的采访中了解到,目前,我市各大医院还没有接到相关更换处方的通知,对处方分色还没做出硬性要求。
“天书处方”行不通对于部分医生龙飞凤舞的“天书处方”,记者昨天听到了部分医生的辩解。一些医生认为,字迹潦草的“天书处方”事出有因:一种原因是任何一个人都有差异,书写的字迹也更是不同,“天书处方”并不是“故意为之”。而且,并不是只有医生的字迹潦草难以辨认,其他部门也依然存在,只是人们对人命关天的医疗比较关注。另外,医生的工作量较大,如果诊室门口有数十名患者焦急地等待,医生就很难静下心来一笔一划地书写处方,而且有些药品名称早已是驾轻就熟,习惯造就了“龙飞凤舞”,觉得自身能看懂,药剂师能看懂,同行能看懂就行。还有一些中药名称本身就很生僻,患者看不懂属正常之事,不必大惊小怪。他们都以为要想从根本上解决“天书处方”问题,就应该尽早地实行“电子处方”。目前我市已有大医附属二院、中心医院等单位已经全方面实行电子处方制度,还有一些医院也正在完善之中。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病历、处方属于证据一类,若发生医疗纠纷时,它们将发挥直接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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