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堂人遇到商家这种行为能告发已违法!
时间: 2023-11-19 22:42:48 | 作者: 常见问题
在我们日常日子中,偶然会遇到有些商家只能电子付出而不接受现金付出, 这一行为答应吗?答案是:不答应!而且拒收现金归于违背法律行为!
作业是这姿态的,人民银行金堂县支行接到上级转办的张某投诉:11月3日在我们金堂县校园里的某一家店消费,商户只提供扫码付出,拒收现金。
人民银行金堂县支行当即组织组织钱银金银作业部分担任人和经办人员前往现场核实。现场核实发现:该商户收银处显眼方位摆放着一张A4纸打印的“本店不收现金”标语,经问询商户担任人,该店为便利对账办理,不收现金。所以说张某告发事实。
依据人民银行总行《关于印发〈拒收现金行为处置程序指引〉等资料的告诉》(银货金〔2018〕216号)。作业人员现场亮明身份,并向商户担任人出示了《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8〕第10 号》,对商户担任人进行了严厉的方针宣扬: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钱银是人民币,包含纸币和硬币(总称现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格局条款、告诉、声明、告示等方法拒收现金,依法应当运用非现金付出东西的景象在外。拒收现金归于违背法律行为。
要求商户立刻整改,此商户当行将“本店不收现金”的标语撤下毁掉,并许诺在往后的经营活动中不再回绝现金付出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