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某闻名超市“标价与价格不符” 记者考察后发现
时间: 2023-10-19 06:32:31 | 作者: 常见问题
黄女士在上个月的29日到了南宁人人乐仙葫购物广场(人人乐超市)买东西。回家后拿着购物小票一对账,发现被多收钱了。其间,她在超市内看到一款洗手液3件套组合装其时标了特价是29.9元,但结账时却被按原价来算,多收了几十块钱。
她带着产品和购物小票来到超市要说法,通过工作人员核对,承认超市算错钱了。随后超市工作人员把多收的钱退了给她。
超市值班人员称,他其时买到的产品是促销员暂时添加的一款组合装,打了特价,或许是收银员结算过错:“现在对了单,确实是算错了。其时前台(收银员)对这边不太熟悉,包含我也不太清楚。没有把这个宣扬出来,不明白有这个组合。所以,咱们也在考虑削减这方面的失误。”
黄昏,记者在超市服务台旁调查了约一个小时,有2名顾客拎着产品来讨说法:超市又多收钱了!
女士:回去一看单,怎么回事,有多收我钱。我现已提示她(收银员)。她说,我懂……
930记者在这家超市服务台看到,墙壁上和柜子前有文字告示称,超市产品多,不免由于忽略导致标价失误,提示顾客结账时及时反应。
但不少消费的人都不会当场看小票对账,往往都是回家对账发现有问题了,又回到超市进行交涉,由此耽误时间、花了交通费等。
现在超市的做法也便是抱歉、退钱,无别的的进一步的补偿。超市值班人员称:“假如咱们收银员犯了错,根本从薪酬里边扣。假如说很严重,收银员挨自己掏钱给顾客。要补偿的话,个人(收银员)补偿了。”
广西君桂律师事务所律师秦静洁说,假如涉嫌价格诈骗,商家必须给顾客三倍补偿,就算商家张贴了提示告示也不能免责:“标签价格与结算价格不一致的状况的话,很有几率存在一个价格上面的诈骗行为,顾客是能要求商家予以所购买产品的价值的三倍补偿。”
以开发票为例,记者曾在南宁民族大道旁一家餐饮连锁店消费,结账索要发票时,对方称电脑毛病,要隔一星期后才干来收取,也不供给邮递。(其实,第二天承受电话订餐时,又称随意什么时间都能给发票。)
或许是由于这样的原因,有单个商家看准了顾客、特别是外地顾客很少或许从头回商铺拿票,就找出许多理由谎报暂时没有发票,更不肯邮递:
假如换成是网络上某宝、某东里的商家,发错货、产品质量有问题,分分钟给顾客免邮换货,哪里需求亲们付邮费。
因而,有律师以为根据合同法,商家由于本身原因不能及时履行义务,职责在于商家。
小编也提示顾客,日常消费要保存票证等依据资料,如果产生胶葛,有利于维权。假如与超市或相应的商家交涉不成的状况下,能够向物价、工商、消协等相关单位反映。把握更多的消费法规,才干最大极限保证自己消费的知情权和保护权。